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
来源: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
时间:2026-06-07 1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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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潭综合实验区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“痛点堵点”,先行先试、创新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,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。一是构建集中审批职能体系。优化设置“行政审批局+行政服务中心”的审批机构职能体系,明确行政审批局牵头统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,行政服务中心具体承担“一口受理、集成服务”等事务性、技术性、辅助性工作。对全区行政权责清单内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应急、保密事项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实行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。截至今年4月底,行政审批局共承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46项。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。区行政审批局推出“一网通办”模式,对原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,通过“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个事项”“多次审批简化为一次审批”“串联审批升级为并联审批”的流程再造,扎实推动行政审批瘦身提速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行政审批系统先后推出39项改革创新举措。如,试点实施“一企一证”改革,打造“证照分离、多证合一”升级版,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审批服务事项分类实施“直接取消审批”“审批改为备案”“实行告知承诺”“优化准入服务”等4种管理方式,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。三是完善审批监管协同机制。坚持“谁审批、谁监管,谁主管、谁监管”原则,厘清区行政审批局与各行业主管及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,建立涵盖审批协同、信息共享、举报投诉信访处置、协调会商等4个方面共11项具体协同机制。如,在信息协同上,明确审批结果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主管部门,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审批部门,形成“审批—监管—反馈”闭环管理。同时,通过明确责任处室、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等措施,确保协同机制常态长效运转。
(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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